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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2月1日起禁渔 卖江河鱼最高罚2万(图)-禁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上收集     点击数:97       更新时间:2008-10-29 0:00:00


    嘉陵江双碑段,不少市民坐在小船上钓鱼 记者 龙在全 摄(资料图片)

      昨日,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发出春季禁渔通知,从2月1日~4月30日重庆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将实行春季禁渔,饮食行业、水产品市场销售江河鱼类最高可罚2万元。记者从市内餐饮企业了解到,这预计会导致鱼庄日营业额下降三成左右。

      渔民可向民政申请低保

      据悉,本次春季禁渔将从2月1日零时起到4月30日24时结束。在此期间,重庆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将禁止一切江河捕鱼活动。凡违反禁渔规定的,渔政部门除没收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还将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没收渔船。

      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李昀处长介绍,凡符合条件的渔民可根据《关于加强天然水域禁捕期专业渔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禁渔期内不准江边垂钓

      此外,按照规定,禁渔期间还将禁止禁止水产市场、宾馆、饭店、餐厅等经营江河鱼类。凡私自出售江河鱼者,除没收非法收入外,还将处以2000元~20000元罚款。另外,禁渔期内,在河滩扎巢采卵,挖沙采石和江边游钓也是不允许的。首次发现江边游钓将以警告为主,对于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挖沙采石则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李处长介绍说,从2月1日起,渔政部门将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水面、码头、市场、车站、餐馆、水产市场实施日常监督及定期抽查。市民也可拨打89133542举报。

      影响

      鱼庄日营业额将减三成

      禁渔令会给餐饮企业带来多大影响,很多餐饮企业并不愿多谈,在再三打探下,水泊梁山的销售经理唐女士才向记者透露,根据往年经验,禁渔期间专门经营活鲜鱼类的餐饮企业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营业额至少比平时下降三成左右。

      应对

      养殖鱼代替野生江河鱼

      “禁渔期间我们都选用养殖鱼代替江河鱼,价格要便宜近四成,例如翘壳,野生的每斤上百元,养殖的每斤只要40~50元。”同时由于禁渔令禁止的只是江鲜,湖鲜并没有包括在内,因此在这期间,鱼庄提供的野生鱼主要来自各大湖泊。打着“两江活鲜鱼”招牌的鑫缘渔港则表示负责人不在,不愿透露任何情况。

      对于目前野生江河鱼的需求量,各大酒楼以比例难以估算为由拒绝回答。只有一家知名饭店称,每天至少能卖2万多元的野生江河鱼。

      调查

      仍然承接2月野生鱼宴预订

      昨日,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在各大鱼庄预订2月中旬的野生江团宴,不少店都表示“没问题”,当记者对禁渔期间供货情况表现质疑的时候,鱼庄称“我们有我们的渠道”。

      餐饮业内人士称,这并不是一纸禁令就可以禁得了的。一餐饮老板称:“禁令禁的是长江中上游的重庆流域,我们的鱼是下游过来的,不属于禁令管辖范围。”据了解,一年四季都是打着野生鱼招牌的鱼庄不在少数,业内人士称,养殖鱼和野生鱼的味道区别并不明显,因此很多餐饮老板对此存在侥幸心理,挂着江河鱼的招牌,相关部门来调查的时候,就说是养殖的,相关部门照样奈何不了。

      监管

      制定措施打击商家偷奸耍滑

      李处长介绍说,对于这些问题,他们已经作了相应准备。

      对于自称所售江河鱼来自禁渔区外的,渔政部门会令其出示鱼类产地证明。无法出示的,将根据工商部门要求经营户必须建立的进货台账追溯其供货来源。经营江河鱼被查后,老板如慌称为养殖鱼,渔政部门将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西南大学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当日即可拿到结果。另外,对于“偷奸耍滑”打着江河鱼的招牌出售养殖鱼类的餐馆,虽然渔政部门不能对其进行罚款,但工商部门将以欺骗消费者为由对其予以查处。记者姜涛陈柯

    资料录入:lz_net_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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