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7-ZB057。
2.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主干道、出入口、党政机关门口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用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199;
4.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建设南沙区主干道、出入口、党政机关门口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中标者负责建设范围包含前端摄像机、传输系统、监控系统后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本项目包括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585支、重要交通路口13支、卡口系统44条车道,新建区公安分局、横沥所、黄阁所、珠江所、万顷沙所5个监控中心,扩容金洲所已有的三级分控中心。
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系统验收后租赁期为五年,不承诺租期要求则投标文件无效,五年内的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为每年的租赁费用,总报价为五年租赁的总费用。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和线路的建设、监控中心的建设、电费(监控中心电费除外)、维护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3个月后完成项目终验。租赁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广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商资格的供应商(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招标编号为GZIT2006-ZB082项目的中标人);
7.2投标人2004年以来具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经验,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设备清单、双方盖章)或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7年6月18日起(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7年7月11日上午9: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蝴蝶洲花园南沙街办公楼A座605;电话:13826230831,84988501。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