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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7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上收集
点击数:564
更新时间:2008-10-23 0:00:00 |
各区、县级市经贸(发)局、财政局: ????现将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2007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2007〕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有关凭证必须核对原件)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二、各区、县级市可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1个,有银行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考虑;符合申报条件的担保机构可申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类项目。 ????三、各单位要按该《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增加一份由我委存档备查,所有材料必须于8月30日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通知在广州经贸网(www.gzii.gov.cn)和广州市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dgz.cn)上公布,各单位可在网上查询信息和下载申报表格。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市经贸委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处联系人:麦洪辉,联系电话:83123928;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郑伯辉,联系电话:83335938;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联系人:梁淑贤,联系电话:83353405)
附件: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求 ????? 附件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鼓励类项目) ????? 附件3:各地区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 附件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附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鼓励类项目) ????? 附件6:发改办企业〔2007〕1819号文 ????? 附件7:粤中小企(2007)42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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