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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网--资金申请
    《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上收集     点击数:366       更新时间:2008-10-23 0:00:00

    2007年5月1日起,《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该《办法》由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制订,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行规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包括资助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实施与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重点推进计划的资金。《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的暂行规定》和《广州市促进专利技术实施与运用的暂行规定》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也同时实施。

    《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的暂行规定》首次开辟网上申报渠道,申请人通过广州市专利信息服务网(www.gzpic.cn)提交《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表》,并向资助受理部门提交相关验证材料,简化资助手续,提高效率。此外,加大了对申请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的扶持力度,对申请国内专利最高可获得7700元的资助,国外专利最高每个国家可获得4万元的资助,并在原有资助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资助。

    《广州市促进专利技术实施与运用的暂行规定》首次设立对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专利权质押扶持项目的优先扶持政策,扶持开展专利技术评估、评审、专利许可、转让、专利权质押等,对立项的产业化项目最高可以扶持50万元。同时,支持建立健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平台包括开展专利技术和产品推介以及专利市场管理等活动。

    实施知识产权重点推进计划的资金将用于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行业和区域,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有针对性地解决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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