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地税发 [2004] 76号)
为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完善公平、公开、公正、高效、文明的现代税收服务体系,深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 坚持公平、 公正、 高效的原则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关键是坚持依法治税,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高效、文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
二、 坚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保密权、申请减免税权、陈述权、申辩权、司法救济权、控告和检举权等,要在税收征管工作过程中充分予以保障和落实。
三、 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调整、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以及新办服务型企业减免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辅导到位、解释到位、落实到位。
四、 接受社会监督, 推行"阳光定税"
主管地税机关对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核定纳税定额时,要严格实行办税程序公开,公开核定程序、公开核定方法, 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 全面推广"首问责任制"和"一窗(站)式"服务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受理地税机关要全面推广"首问责任制"和"一窗(站)式"服务,受理纳税人涉税事宜的第一个税务干部作为首问责任人,不论纳税人所需办理的涉税事宜是否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都必须热情接待,指引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对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要提供"一窗(站)式 "服务,使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一次办理完毕,避免纳税人多次排队。
六、 提供多元化办税方式
提供网上登记、185邮寄登记、网上报税、电话报税、税务行政审批网上受理等新型办税方式,由纳税人自行选择采用,使纳税人快捷、经济、便利地办理涉税事宜。
七、 实行中午不间断服务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各基层办税服务厅实行中午不间断服务,并为当日已领取序号的纳税人延时服务。
八、 继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继续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法规咨询、申报纳税、纳税服务、税务公告、检举申诉及征询纳税人意见、为纳税人解释疑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工作时间内提供人工接听服务,同时提供 24小时语音服务。人工接听服务,要认真记录,耐心解答,当时无法答复的,要限时回复。
九、 实行"阳光稽查"
严格控制对纳税人的检查次数。除举报案件外,对纳税人一年内最多只能检查一次,对纳税信誉A级企业自取得A级证书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进行检查;实行税收质疑约谈服务、稽查前提醒自查服务、 结案前听取意见服务、 结案后提建议服务, 全面实施"阳光稽查"。
十、 加强对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税务代理机构属社会中介机构,要加强对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税务代理服务行为,税务代理必须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严禁行政性指定或强制性代理。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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