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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上收集     点击数:288       更新时间:2008-10-29 0:00:00

    (穗公消 [2004] 24号)

      我局了顺应时代形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和省公安厅二十三项便民利民措施,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了几方面措施:

      (一)建立简易审批制度,简化审核环节。

       我局对部分火灾危险性小的建筑工程实行简易审批。将列入简易审核建筑工程的范围和要求在媒体公开,对此范围的建筑工程送审申报资料,只要有单位法人签名,符合要求的就可以当场办结审核事项。同时,原则上只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不再对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审核。简化了审批的环节,减少了审批时限,审批效率得到提高。

      (二)取消消防审核前置条件,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群众反映的设置规划等部门的前置审批条件不合理问题,我局认真研究消防法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对目前我市存在的大量宅基地建筑工程无规划批文等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在全省第一个废除了消防审核前置条件,即不必提供规划、土地等部门的证明资料,只要求申报单位提供与工程设计有直接关系的总平面布局、建筑、消防系统初步设计等资料就可以进行申报。此举措大大简便了群众申报步骤,得到群众的一致欢迎。

      (三) 建立多种监督体制,廉政执法。

      为防止我局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廉洁行为,树立消防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多种渠道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一是建立了消防监督员制度。在社会上不同行业、不同部门聘请了消防廉政监督员,对消防执法过程实行监督。二是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放免费回邮信封的《反馈表》,单位或个人对消防机构的评价和申述、建议可直接寄到消防局。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没有接到群众反映有消防执法人员存在违法乱纪行为。

      (四)实现公开、公正、透明阳光作业,方便群众办事。

      为实现公开、公正、透明阳光作业,我局建立了消防信息网站,为社会提供网上消防服务。办事大厅是消防信息网的主要部分,群众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查询、资料下载,并提供办事指南,不仅提高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同时节省了申报单位的申报时间,提高消防机构的办事效率。我局还与广州移动公司合作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每天下午将当天办结消防业务的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办事单位业务经办人的手机上(信息免费),通知他们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批文,起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

      二00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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